2021年2月27日 星期六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29〈10 刀杖品〉(129-145)



 129 巴利《法句經》129-145 〈10 刀杖品 Daṇḍ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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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bbe tasanti daṇḍassa, sabbe bhāyanti maccuno;
Attānaṃ upamaṃ katvā, na haneyya na ghātaye. (129)
每個人都在刀杖處罰前顫抖,每個人都畏懼死亡,
設身處地而想,不應傷害他人也不應殺害他人。(1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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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:
  1. 「Sabbe tasanti daṇḍassa」。主詞為「Sabbe 所有人、全部的人」(複數),動詞為「tasanti 顫抖」(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),受詞為「daṇḍassa 杖罰」(屬格)。
  2. 「sabbe bhāyanti maccuno」,主詞為「Sabbe 所有人、全部的人」(複數),動詞為「bhāyanti 畏懼」(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),受詞為「maccuno 死亡」(屬格)。
  3. 「Attānaṃ upamaṃ katvā, na haneyya na ghātaye」。,主詞為「sa 他」(單數,省略),動詞為「haneyya 應傷害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 optative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hanati)與「ghātaye 應殺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 optative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ghāteti);「na haneyya na ghātaye 他不應傷害、不應殺害」之前有一動名詞片語:「Attānaṃ upamaṃ katvā 已經與自己作了比較之後」,意味著「將自己的感受推論別人的感受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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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刀杖品 18〉:
「一切皆懼死,莫不畏杖痛,
 恕己可為譬,勿殺勿行杖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5, b2-3)。
《出曜經》卷8〈念品 6〉:
「一切皆懼死,莫不畏杖痛,
 恕己可為譬,勿殺勿行杖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53, b21-22)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1〈愛樂品 5〉:
「一切皆懼死,莫不畏刀杖,
 恕己可為喻,勿殺勿行杖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0, a26-28)
梵文《法句經》對應偈頌位於〈5 喜品〉,Uv 5.1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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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一切畏刀杖,一切皆懼死,
以自量比較,勿殺教他殺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6, a6 // PTS. Dhp. 19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結語〈9 惡品〉(116-128)


巴利《法句經》與漢譯《法句經》,第九品〈惡品〉結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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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巴利《法句經》第九品〈惡品〉我們特別點出所謂的「用字梵語化」的現象。
本品119頌的「Pāpopi passati bhadraṃ, yāva pāpaṃ na paccati」與120頌的「Bhadropi passati pāpaṃ, yāva bhadraṃ na paccati」,這兩頌將巴利文獻慣用的「bhadda 賢、善、美好的」拼作「bhadra」。(巴利《法句經》143頌的「asso bhadro kasām iva」與巴利《法句經》380頌的「assaṁ bhadraṁ va vāṇijo」也是用「bhadra」)。
在波特那《法句經》對應的偈頌也是用「bhadra」,顯然不是背誦或抄寫的失誤。
相對於此,在《中部》131-134經出現的是「Taṃ ve bhaddekarattoti 他確實是『一夜賢者』」,用的是「bhadda」的形式。
這是佛典文獻學的議題,一般「天馬行空」式的自由聯想去猜測原因,對「解答此一問題」並無幫助。
在此我「示範」一下,這類沒有文獻基礎的「胡思亂想」:
  1. 巴利《法句經》的內容主體為「巴利」,這些「梵語化 Sanskritisation」的偈頌是兩三百年後才編入的。
  2. 巴利《法句經》的內容主體為「巴利」,這些「梵語化 Sanskritisation」的用字是後代傳誦的「失誤」。
  3. 這些內容本是「梵語」,這幾個梵字是有意或無意之間保留下來的。
  4. 這些字是「偈頌根源」的本來用字之一,沒有所謂的「用字梵語化」的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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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利《法句經》從第一品〈雙品〉到第九品〈惡品〉為止,總共有 128 首偈頌,對應的 T210 《法句經》從第九品〈雙要品〉到第17品〈惡行品〉共有 157 首偈頌(22 + 20 + 12 + 17 + 21 + 17 + 10 + 16 + 22 = 157),這九品如果純粹是翻譯自巴利《法句經》,顯然不可能「無中生有」而翻譯出比 128 首還多的偈頌,所以,西元 224 年之後支謙翻譯及編輯此經時,一定是從其他來源翻譯而安插進來。而這一「來源」可能不會是現行所見 Bernhard 編輯的《優陀那品》(Udānavarga),因為少數額外的漢譯偈頌也未出現於《優陀那品》之中。
在此,我必需再提醒一次: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,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。
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,來呼應此項需求,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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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利《法句經》第九品為〈Pāpavaggo 惡品〉,以下文獻有「惡品」的篇章:
  1. 巴利《法句經》〈9 Pāpavaggo 惡品〉
  2. 梵文《法句經》〈28 Pāpa 惡品〉。
漢譯《法句經》的相關品名如下:
  1. T210《法句經》,〈惡行品 17〉,22首偈頌。
  2. 《法句譬喻經》,〈惡行品 17〉,3首偈頌。
  3. 《出曜經》,〈惡行品 29〉,35首偈頌。
  4. 《法集要頌經》,,〈罪障品 28〉,34首偈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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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群組在「巴利《法句經》」的目錄下,介紹了第九品〈惡品〉116-128頌,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:
  1.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《法句經》的第九品。
  2.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的視角閱讀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。
  3. 從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視角閱讀巴利《法句經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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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《法句經》的第九品:
巴利《法句經》第 128 頌並未提到「惡」,其他語言版本都將此一首偈頌編入〈1 無常品〉。
2)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的視角閱讀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:
巴利《法句經》123頌的對應偈頌位於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〈32 愛欲品〉;128頌的對應偈頌位於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〈1 無常品〉。
3) 從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視角閱讀巴利《法句經》:
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 4, 7, 8, 11, 12, 14, 15, 18, 19, 22頌無巴利對應偈頌。13頌的巴利對應偈頌是 71 頌,位於巴利《法句經》的〈5 愚人品〉。
也就是說,雖然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〈17 惡行品〉在相對位置和品名與巴利《法句經》的第九品〈惡品〉相符,但是,22 首偈頌當中有一半的對應偈頌不在第九品〈惡品〉,這樣子看來,作為對應篇章的說服力就打了折扣。

讓我們繼續閱讀,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!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28〈9 惡品〉(116-128)



 128 巴利《法句經》116-128 〈9 惡品 Pāpavaggo〉

---------- Na antalikkhe na samuddamajjhe, na pabbatānaṃ vivaraṃ pavissa; Na vijjatī so jagatippadeso, yatthaṭṭhitaṃ nappasaheyya maccu. (128) 不論在空中、海中,或進入山洞裡, 世上沒有一處地方能逃脫惡報。(128) ------------- 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:「Na vijjatī so jagatippadeso」。主詞為「jagatippadeso 世間的處所、地方」(單數),動詞為「vijjatī 存在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)。其後的子句形容主詞「世間的處所」:「yatthaṭṭhito nappasaheyya maccu」,主詞為「yatthaṭṭhito 站在該處」,動詞為「pasaheyya 能征服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 optative;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pasahati),「nappasaheyya 不能征服」,「maccu 死王、死亡」。此句為「世間不存在魔王不能征服的處所」。 此首偈頌的前半頌列舉三個世間的地方為例: 「antalikkhe 在天空」(位格) 「samuddamajjhe 在海洋之中」(位格) 「pabbatānaṃ vivaraṃ pavissa 進入山洞」(位格)。 ----- 《法句經》卷1〈無常品 1〉: 「非空非海中,非入山石間,  無有地方所,脫之不受死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59, b6-7)。 《出曜經》卷2〈無常品 1〉: 「非空非海中,非入山石間,  無有地方所,脫[3]止不受死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19, a10-11),[3]止=至【宋】,=之【元】【明】*。 《法集要頌經》卷1〈有為品 1〉: 「非空非海中,非入山窟間,  無有地方所,脫止不受死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77, c2-3) 梵文《法句經》對應偈頌位於〈9 業品〉,Uv 9.5。 請參考本品的結語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groups/491306231038114/permalink/1765448953623829 ----- 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 「無論虛空及海中,或入山間之洞窟, 欲求不為死魔制,世間實無有是處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6, a3 // PTS. Dhp. 19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27〈9 惡品〉(116-128)



 127 巴利《法句經》116-128 〈9 惡品 Pāp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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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a antalikkhe na samuddamajjhe, na pabbatānaṃ vivaraṃ pavissa;
Na vijjatī so jagatippadeso, yatthaṭṭhito mucceyya pāpakammā. (127)
不論在空中、海中,或進入山洞裡,
世上沒有一處地方能逃脫惡報。(1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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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:「Na vijjatī so jagatippadeso」。主詞為「jagatippadeso 世間的處所、地方」(單數),動詞為「vijjatī 存在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)。其後的子句形容主詞「世間的處所」:「yatthaṭṭhito mucceyya pāpakammā」,主詞為「yatthaṭṭhito 站在該處」,動詞為「mucceyya 能解脫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 optative;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muccati),副詞為「pāpakammā 從惡業」(從格 ablative)。此句為「世間不存在能從惡業解脫的處所」。
此首偈頌的前半頌列舉三個世間的地方為例:
  1. 「antalikkhe 在天空」(位格)
  2. 「samuddamajjhe 在海洋之中」(位格)
  3. 「pabbatānaṃ vivaraṃ pavissa 進入山洞」(位格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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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惡行品 17〉:
「非空非海中,非隱山石間,
 莫能於此處,避免宿惡殃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5, a24-25)。
《出曜經》卷11〈行品 10〉:
「非空非海中,非入山石間,
 莫能於此處,避免宿惡殃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69, b11-12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1〈業品 9〉:
「非空非海中,非入山石間,
 莫能於此處,避免宿惡殃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1, c20-21)
梵文《法句經》無對應偈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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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無論虛空及海中,或入山間之洞窟,
欲求逃脫惡業者,世間實無有是處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6, a2 // PTS. Dhp. 19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26〈9 惡品〉(116-128)


 

126 巴利《法句經》116-128 〈9 惡品 Pāp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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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abbhameke uppajjanti, nirayaṃ pāpakammino;
Saggaṃ sugatino yanti, parinibbanti anāsavā. (126)
有些人出生於母胎,作惡的人出生於地獄,
行善的人去到天界,漏盡者涅槃。(12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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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:
  1. 「Gabbham eke uppajjanti」,主詞為「eke 有些人」(複數),動詞為「uppajjanti 出生於」(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),受詞為「gabbham 母胎、子宮」。
  2. 「nirayaṃ pāpakammino」,主詞為「pāpakammino 作惡的人」(複數),動詞為「uppajjanti 出生於」(省略),受詞為「nirayaṃ 地獄」。
  3. 「saggaṃ sugatino yanti」,主詞為「sugatino 行善的人」(複數),動詞為「yanti 去到」,受詞為「saggaṃ 天界」。
  4. 「parinibbanti anāsavā」,主詞為「anāsavā 漏盡者」(複數),動詞為「parinibbanti 涅槃」(第三人稱複數現在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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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惡行品 17〉:
「有識墮胞胎,惡者入地獄,
 行善上昇天,無為得泥洹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5, a22-23)。
《出曜經》卷2〈無常品 1〉:
「惡行入地獄,修善則生天,
 [1]若修善道[2]者,無漏入泥洹。」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18, c29-p. 619, a1),[1]若+(能)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。[2]〔者〕-【宋】【元】【明】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1〈有為品 1〉:
「行惡入地獄,修善則生天,
 若能修善者,漏盡得涅槃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77, b27-28)
梵文《法句經》無對應偈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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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有人宿胎中,造惡墮地獄;
正直昇天界,漏盡證涅槃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6, a1 // PTS. Dhp. 18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25〈9 惡品〉(116-128)



 125 巴利《法句經》116-128 〈9 惡品 Pāp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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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 appaduṭṭhassa narassa dussati, suddhassa posassa anaṅgaṇassa;
Tameva bālaṃ pacceti pāpaṃ, sukhumo rajo paṭivātaṃva khitto. (125)
愚者攻擊無過失的人、值得信賴的、無可責難的人,
就像逆風揚塵,惡會回到那個愚者身上。(1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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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:「tam eva bālaṃ pacceti pāpaṃ」,主詞為「pāpaṃ 惡」(單數),動詞為「pacceti 回到原處」;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),受詞為「tam eva bālaṃ 正是那個愚者」。
第二段為「sukhumo rajo paṭivātaṃ va khitto」,「va 像、如同」,主詞為「sukhumo rajo 微小的灰塵」(第三人稱單數);動詞為「pacceti 回到原處」,主詞的形容詞為「paṭivātaṃ khitto 逆風擲出的」。此句意為「惡會回到愚者身上,就像逆風揚塵(,灰塵會回到自己身上一樣)」。
「Yo appaduṭṭhassa narassa dussati, suddhassa posassa anaṅgaṇassa」為形容詞子句,用以形容「tam bālaṃ 那個愚者」。「yo 那樣的人 who」(關係代名詞),動詞為「dussati 攻擊」,受詞為「appaduṭṭhassa narassa 無過失的人」與「suddhassa posassa anaṅgaṇassa 值得信賴的、無可責難的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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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惡行品 17〉:
「加惡誣罔人,清白猶不污,
 愚殃反自及,如塵逆風坌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5, a16-17)。
《出曜經》卷25〈惡行品 29〉:
「無故畏彼人,謗毀清淨者,
 尋惡獲其力,煙雲風所吹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43, b18-19)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〈罪障品 28〉:
「無故畏彼人,謗毀清淨者,
 尋惡獲其力,煙雲風所吹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2, b5-7)
兩者「無故畏彼人」疑作「無故謂彼人」,「謂」作「批評」解釋。
梵文《法句經》對應偈頌位於〈28 惡品〉,Uv 28.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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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若害無邪人,清淨無穢者,
惡反及愚人,如逆風揚塵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5, a14 // PTS. Dhp. 18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24〈9 惡品〉(116-128)



 124 巴利《法句經》116-128 〈9 惡品 Pāp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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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āṇimhi ce vaṇo nāssa, hareyya pāṇinā visaṃ;
Nābbaṇaṃ visamanveti, natthi pāpaṃ akubbato. (124)
如果手沒傷口,他就能用手拿毒物(而不受傷害),
毒不侵無傷口的人,不作惡的人不會有惡。(1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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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:
  1. 「Pāṇimhi ce vaṇo nāssa, hareyya pāṇinā visaṃ」,這是一個「if ..., then ...」的假設語句,第一段為「條件句」,「ce 如果」,主詞為「vaṇo 傷口」(第三人稱單數代名詞);動詞為「nāssa, na assa 不存在、沒有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),副詞為「Pāṇimhi 在手、在手掌」(位格)。第二段為「hareyya pāṇinā visaṃ」,主詞為「sa 他」(第三人稱單數代名詞,省略);動詞為「hareyya 能拿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 optative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harati),副詞為「pāṇinā 用手」(工具格),受詞為「visaṃ 毒」。此句意為「如果手沒傷口,他就能用手拿毒物」。
  2. 「Nābbaṇaṃ visamanveti」、「Na abbaṇaṃ visaṃ anveti」。主詞為「visaṃ 毒」(單數),動詞為「anveti 跟隨」,「na anveti 不跟隨」,受詞為「abbaṇaṃ 無傷口的(人、物)」。
  3. 「n'atthi pāpaṃ akubbato」。主詞「pāpaṃ 惡」(單數),動詞為「n'atthi, na atthi 沒有,不是」;主詞「pāpaṃ 惡」有一形容詞為「akubbato 未作者的、無犯者的」(屬格)。此句意為「不作惡的人不會有惡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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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惡行品 17〉:
「如毒摩瘡,船入洄澓, 
 惡行流衍,靡不傷尅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5, a14-15)。
《出曜經》卷25〈惡行品 29〉:
「有身無瘡[5]痏,不為毒所害,
 毒無奈瘡何,無惡無所造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44, a29-b1),[5]痏=疣【宋】*【元】*【明】*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〈罪障品 28〉:
「有身無瘡疣,不為毒所害,
 毒無奈瘡何?無惡無所造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2, b15-16)
兩者的「毒無奈瘡何」應作「毒奈無瘡何」。
梵文《法句經》對應偈頌位於〈28 惡品〉,Uv 28.1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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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若如無瘡手,其心可捉毒,
無瘡毒不患,不作者無惡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5, a13 // PTS. Dhp. 1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