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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月30日 星期六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結語〈1 雙品〉(1-20)

結語:巴利《法句經》與漢譯《法句經》,第一品〈雙品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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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是到今日為止被翻譯成最多種語言的佛經,也是今日保存最多種古代語言版本的佛教文獻。
西元224年支謙位處三國時代的吳國,翻譯此經時說:「其在天竺,始進業者不學《法句》,謂之越敘。」也就是說,不管出家或在家學佛,應該從《法句經》開始學起。今日環觀佛教世界,在錫蘭、泰國、緬甸,仍然從《法句經》開始學起,到了漢地、日本、韓國、越南,不要說從《法句經》開始學起,就是學佛二、三十年的佛教徒,也不曾從頭到尾讀完漢譯《法句經》。
雖然巴利《法句經》號稱是在西元前 79年以文字書寫下來,但是,實際上保存的文本最早可能才上推到十五世紀,絕大多數「古」寫本不會早於十七世紀。支謙在西元224年翻譯的《法句經》就成為珍貴的「化石」。學者較感興趣的是,此本漢譯《法句經》的印度文本比較接近下列的哪一本?
  1. 巴利《法句經》
  2. 犍陀羅語《法句經》
  3. 波特那《法句經》
  4. 梵文《法句經》(《優陀那品》)
本群組在「巴利《法句經》」的目錄下,介紹了第一品〈雙品〉1-20頌,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:
  1.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第一品〈雙品〉檢視自己。
  2.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的視角閱讀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。
  3. 從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視角閱讀巴利《法句經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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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第一品〈雙品〉檢視自己:
所謂〈雙品〉,應該是「兩兩相明,善惡有對,舉義不單」,也就是說,這是一組兩首偈頌,一首說正方、一首說負方,句數相同,用字也是大致相同。
如巴利《法句經》1-2頌,第一首是:「中心念惡,即言即行,罪苦自追」,第二首是:「中心念善,即言即行,福樂自追」,就是所謂的「兩兩相明,善惡有對」。
我們可以指出,第5, 6 兩首並不是「兩兩善惡有對」的形式,第19, 20 首偈頌,雖然意思可以說是「善惡有對」,但是,第 19 首偈頌是四句,第20 首偈頌是六句,也是與其他對偈頌不同的地方。
如果我們檢查這兩對偈頌的相對位置,波特那《法句經》有第五、六兩首,但是位於〈14 忍品 khānti〉。
梵文《法句經》僅有第五首,位於〈14 忿怒品 droha〉,T212《出曜經》和T213《法集要頌經》的對應偈頌也是只有第五首,同樣位於〈忿怒品〉。
這可能有「編輯」上的問題。

2)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的視角閱讀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:
由於 T210《法句經》從〈9 雙要品〉到〈35 梵志品〉(扣除〈33 利養品〉)共 26品,與巴利《法句經》的 26品在品名及次序都十分相符,因此,不僅歐、美、日學者主張「支謙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這26品就是來自巴利《法句經》」。漢地學者如黃懺華、呂澂、印順導師都有類似主張。
我們首先檢視,是否每一首巴利《法句經》的在「支謙譯《法句經》(T210)」都有對應偈頌?
答案是巴利《法句經》的第3, 4 兩首偈頌在《法句經》(T210)沒有對應偈頌。此兩首偈頌在波特那《法句經》位於〈雙品〉,但是在梵文《法句經》位於〈忿怒品〉。T212《出曜經》和T213《法集要頌經》的對應偈頌只有第三首,同樣位於〈忿怒品〉。
對於《法句經》(T210)沒有此兩首的對應偈頌,我們有解釋,支謙說「譯所不解則闕不傳,故有脫失多不出者」,有可能是未能翻譯出來。
3) 從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視角閱讀巴利《法句經》:
如果巴利《法句經》的偈頌大多數可以在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找到對應偈頌;而且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偈頌大多數可以在巴利《法句經》的偈頌找到對應偈頌,我們就可以宣稱:「兩者的第一品是出自同一版本,文句的差異只是『漢譯』的技術問題」。
但是,如果第一品的巴利《法句經》的偈頌少於漢譯偈頌,我們可以宣稱他們是同一來源嗎?
可能是不行的。
我們看實際狀況:
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第3, 4 兩首偈頌在整本巴利《法句經》沒有對應偈頌,顯然,漢譯另有來源。
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第15, 16 兩首偈頌也是如此。
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第21, 22 兩首偈頌雖然在巴利《法句經》有對應偈頌,但是前者兩首偈頌都是六句,比後者更符合「兩兩相明,善惡有對」的原則。
所以,如果有人要主張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翻譯自巴利《法句經》,顯然必需先解答此類問題。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20〈1 雙品〉(1-20)



 20 巴利《法句經》1-20 〈1 雙品 Yamak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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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pampi ce saṃhita bhāsamāno, dhammassa hoti anudhammacārī;
Rāgañca dosañca pahāya mohaṃ, sammappajāno suvimuttacitto;
Anupādiyāno idha vā huraṃ vā, sa bhāgavā sāmaññassa hoti. (20)
即使只誦習少許經典,他是一位法次法行者,
斷除了貪、瞋、癡,具正知且善解脫,
他於此、於彼都不執著,他是沙門的一份子。(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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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偈頌有兩個句子:
  1. 「dhammassa hoti anudhammacārī」,主詞是「naro 一個人」,省略未出現在偈頌當中;動詞為「hoti 是」,主詞補語是「dhammassa anudhammacārī 一個法次法行者」。整句的意思是「他是一位法次法行者」,前面的子句是「Appampi ce saṃhita bhāsamāno」,意思為「即使他(只)誦讀少許經典」。
  2. 「sa bhāgavā sāmaññassa hoti」,主詞是「sa 他」;動詞為「hoti 是」,主詞補語是「bhāgavā sāmaññassa 」。此一主幹的意思是「他是沙門的一份子」。另外有三個片語形容主詞「sa 他」:(1)「Rāgañca dosañca pahāya mohaṃ」,斷除了貪、瞋、癡。(2)「sammappajāno suvimuttacitto」,具正知與善解脫。(3)「Anupādiyāno idha vā huraṃ vā」,於此、於彼(每一處)都不執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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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雙要品 9〉:
「時言少求,行道如法,
 除婬怒癡,覺正意解, 
 見對不起,是佛弟子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2, b15-17)
《出曜經》卷9〈戒品 7〉:
「說法雖微少,一意專聽受,
 此名護法人,除去婬怒癡,
 眾結永盡者,故名為沙門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58, c22-24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1〈放逸品 4〉:
「若聞惡而忍,說行人讚嘆,
 消除貪瞋癡,彼獲沙門性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79, b15-16)
第 19, 20 兩誦,巴利《法句經》位於〈雙品〉,波特那《法句經》位於〈言語品〉,犍陀羅《法句經》位於〈長老品〉,梵文《法句經》(梵文《優陀那品》)位於〈不放逸品〉。
漢譯則 T210《法句經》位於〈雙品〉,與巴利《法句經》相同,T212《出曜經》位於〈戒品〉,位置特別奇怪;《法集要頌經》位於〈放逸品〉,可以當作與梵文《法句經》(梵文《優陀那品》)位於〈不放逸品〉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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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雖誦經典少,舉止遵法行,
具足正智識,棄滅貪瞋癡,善淨心解脫,
捨離此世欲,此世或他世,入真沙門列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15, a6-7 // PTS. Dhp. 3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9〈1 雙品〉(1-20)



 19 巴利《法句經》1-20 〈1 雙品 Yamak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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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humpi ce saṃhitaṃ bhāsamāno, na takkaro hoti naro pamatto;
Gopova gāvo gaṇayaṃ paresaṃ, na bhāgavā sāmaññassa hoti. (19)
即使他誦讀許多經典,放逸的人不依此實行,
他如同牧牛者計數他人的牛,不能算是沙門的一份子。(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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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偈頌有兩個句子:
  1. 「naro na takkaro hoti 」,主詞是「naro 一個人」,有一個形容詞「pamatto 放逸的」,動詞為「hoti 是」,加了否定詞「na」,主詞補語是「takkaro 執行那個的人 doer of that」,此處「那個」指的是「Bahum saṃhitaṃ 許多經典」。整句的意思是「一個放逸的人不(照著)作」,前面的子句是「Bahum pi ce saṃhita bhāsamāno」,意思為「即使他誦讀許多經典」。
  2. 「na bhāgavā sāmaññassa hoti」,主詞是「naro pamatto 一個放逸的人」,省略而未出現。動詞為「hoti 是」,加了否定詞「na」,主詞補語是「bhāgavā sāmaññassa 沙門的一份子」。此段的意思是「一個放逸的人不算是沙門的一份子」;下一個子句是「Gopo va gāvo gaṇayaṃ paresaṃ 就像牧童數著別人的牛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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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雙要品 9〉:
「巧言多求,放蕩無戒,
 懷婬怒癡,不惟止觀,
 聚如群牛,非佛弟子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2, b13-15)
《出曜經》卷6〈放逸品 5〉:
「雖多誦習義,放逸不從正,
 如牧數他牛,不獲沙門正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43, b18-19)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1〈放逸品 4〉:
「雖誦習多義,放逸不從正,
 如牧數他牛,難獲沙門果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79, b13-14)
T210《法句經》翻譯出幾個巴利對應偈頌所無的字,兩者要算作對應偈頌確實有一點勉強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第四句翻譯作「難獲沙門果」,原文只是「不算是沙門的一份子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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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縱多誦經典,放逸不實行,
如牧算他牛,不入真沙門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15, a5 // PTS. Dhp. 3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8〈1 雙品〉(1-20)



 18 巴利《法句經》1-20 〈1 雙品 Yamakavag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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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ha nandati pecca nandati, katapuñño ubhayattha nandati;
‘Puññaṃ me kata’nti nandati, bhiyyo nandati suggatiṃ gato. (18)
行善的人現世歡喜,死後歡喜,兩處歡喜,
想到「我所作的善」而歡喜,即將進入善趣而更歡喜。(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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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偈頌有三個句子,第一個句子主詞是「katapuñño 行善者」,整句的意思是「行善者現世歡喜,死後歡喜,兩處歡喜」。
第二個句子主詞也是「katapuñño 行善者」,整句「AA'ti nandati」的意思是「因 AA 而歡喜」,此處 AA 為「Puññaṃ me kataṃ」,意思是「我已作了善」。「kataṃ ti」因為「連音 sandhi」而成為 katanti,書寫時成為 kata'nti。
第三個句子主詞也是「katapuñño 行善者」,整句的意思是「到了善趣,行善者會有更大的歡喜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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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雙要品 9〉:
「今歡後歡,為善兩歡, 
 厥為自祐,受福悅豫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2, b12-13)
《出曜經》與《法集要頌經》無此對應偈頌。
除了巴利《法句經》之外,犍陀羅語《法句經》、波特那《法句經》與梵文《法句經》(《優陀那品》) 。
漢譯這邊,T210《法句經》兩首兩首都有,《出曜經》和《法集要頌經》只有與第17兩首相當的偈頌。
如果,《出曜經》和《法集要頌經》所根據的寫本真的是梵文《法句經》(《優陀那品》) ,那麼,這兩本漢譯會從那裡翻譯出與第17兩首相當的偈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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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現世於此喜,死後他世歡,造諸善業者,兩世皆歡喜。
謂:『今造善業喜,往善趣更喜』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15, a3-4 // PTS. Dhp. 3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7〈1 雙品〉(1-20)



 17 巴利《法句經》1-20 〈1 雙品 Yamakavag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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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ha tappati pecca tappati, pāpakārī ubhayattha tappati;
‘Pāpaṃ me kata’nti tappati, bhiyyo tappati duggatiṃ gato. (17)
作惡的人現世遭受熱惱,死後遭受熱惱,兩處遭受熱惱,
想到「我所作的惡業」而遭受熱惱,即將墮入惡趣而遭受更多熱惱。(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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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偈頌有三個句子,第一個句子主詞是「pāpakārī 作惡者」,整句的意思是「作惡者此處受到熱惱,死後受到熱惱,兩處受到熱惱」。tappati 是第三人稱單數,被動態動詞,意思為「被熱惱、遭受熱惱」。
第二個句子主詞也是「pāpakārī 作惡者」,整句「AA'ti tappati」的意思是「因 AA 而遭受熱惱」,此處 AA 為「Pāpaṃ me kataṃ」,意思是「我已作了惡」。「kataṃ ti」因為「連音 sandhi」而成為 katanti,書寫時成為 kata'nti。
第三個句子主詞也是「pāpakārī 作惡者」,整句的意思是「墮入了惡趣,作惡者遭受更大的熱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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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雙要品 9〉:
「今悔後悔,為惡兩悔, 
 厥為自殃,受罪熱惱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2, b10-11)
《出曜經》卷25〈惡行品 29〉:
「此煮彼亦煮,罪行二俱煮,
 彼煮彼受罪,見行自有驗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47, a4-5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〈罪障品 28〉:
「此煮彼亦煮,罪行二俱煮,
 彼煮彼受報,見行自有驗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2, c24-26)
看到古代譯人的處理方式,覺得相當「有趣」。《出曜經》和《法集要頌經》將「tappati」翻譯作「煮」,也許是有些寫本抄作「tapati 燃燒」,一般而言,犍陀羅語寫本兩個重複子音只會寫成一個,也有可能抄寫時誤將兩個重複子音寫成一個。
《法句經》卷1〈雙要品 9〉:
「今悔後悔,為惡兩悔, 
 厥為自殃,受罪熱惱。」
翻譯團隊明明翻譯出「熱惱」了,為何前面要翻譯作「悔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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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現世於此苦,死後他世苦,造諸惡業者,兩世皆受苦。
 謂:『今悲我作惡,墮惡趣更苦。』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15, a1-2 // PTS. Dhp. 3)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6〈1 雙品〉(1-20)



 16 巴利《法句經》1-20 〈1 雙品 Yamakavag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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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ha modati pecca modati, katapuñño ubhayattha modati;
So modati so pamodati, disvā kammavisuddhimattano. (16)
行善的人現世歡喜,死後歡喜,兩處歡喜,
見到自己清淨的行為,他歡喜,他快樂。(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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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偈頌有兩個句子,第一個句子主詞是「katapuñño 行善者」,整句的意思是「行善者此處歡喜,死後歡喜,兩處歡喜」。
第二個句子主詞也是「katapuñño 行善者」,整句的意思是「行善者見到自己的善行之後,他歡喜,他快樂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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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雙要品 9〉:
「造喜後喜,行善兩喜,
 彼喜惟歡,見福心安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2, b9-10)
《出曜經》卷25〈惡行品 29〉:
「此喜彼亦喜,福行二俱喜,
 彼喜彼受報,見行自清淨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46, c5-6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〈罪障品 28〉:
「此喜彼亦喜,福行二俱喜,
 彼行彼受報,見行自清淨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2, c22-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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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, 16 兩頌,巴利《法句經》、波特那《法句經》和犍陀羅語《法句經》均位於〈雙品〉;僅有梵文《法句經》(《優陀那
品》)位於〈惡品〉(28 Pāpa),與《出曜經》和《法集要頌經》位於〈惡行品 〉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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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現世於此喜,死後他世歡,造諸善業者,兩世皆歡喜;
 見自淨業已,彼樂彼歡喜。」 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5〈1 雙品〉(1-20)



 15 巴利《法句經》1-20 〈1 雙品 Yamakavag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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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ha socati pecca socati, pāpakārī ubhayattha socati;
So socati so vihaññati, disvā kammakiliṭṭhamattano. (15)
作惡的人現世憂悲,死後憂悲,兩處憂悲,
見到自己的惡行,他憂悲,他苦惱。(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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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偈頌有兩個句子,第一個句子主詞是「pāpakārī 行惡者」,整句的意思是「行惡者此處憂悲,死後憂悲,兩處憂悲」。
第二個句子主詞也是「pāpakārī 行惡者」,整句的意思是「行惡者見到自己的惡行之後,他憂悲,他苦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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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雙要品 9〉:
「造憂後憂,行惡兩憂,
 彼憂惟懼,見罪心懅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2, b8-9)。
《出曜經》卷25〈惡行品 29〉:
「此憂彼亦憂,惡行二俱憂,
 彼憂彼受報,見行乃知審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46, b28-29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〈罪障品 28〉:
「此憂彼亦憂,惡行二俱憂,
 彼憂彼受報,見行乃審知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2, c20-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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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現世於此悲,死後他世悲,造諸惡業者,兩世皆憂悲;
 見自穢業已,彼悲彼苦惱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14, a11-12 // PTS. Dhp. 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