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月29日 星期五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0 〈1 雙品〉(1-20)


 

10 巴利《法句經》1-20 〈1 雙品 Yamakavag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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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 ca vantakasāvassa sīlesu susamāhito;
Upeto damasaccena, sa ve kāsāvamarahati. (10)
一個人斷除汙濁且具足戒律,
具備節制和真諦,他夠格披此袈裟。(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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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偈頌分兩個句子,第一句是「Yo ca vantakasāvassa sīlesu susamāhito 一個人(one who) 斷除汙濁與具足戒律」。yo 關係代名詞,一個人(one who);動詞是「assa 將是 would be」。
「sīlesu susamāhito」是「安頓好戒律,於戒律無犯」,此處我翻譯為「具足戒律」。
第二句是「upeto damasaccena, sa ve kāsāvamarahati. 一個人(one who) 不具有節制和真諦,他不值得(穿)袈裟色衣服」。yo 關係代名詞,一個人(one who),第一句已有,所以此處省略。「upeto damasaccena 具有節制與真諦」。「sa ve kāsāvamarahati」即是「他值得袈裟」。
是的,動詞「arahati 值得」很眼熟,這個字的名詞「arahat 值得的人」,就是「值得供養的人,阿羅漢,應供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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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雙要品 9〉:
「能吐毒態,戒意安靜,
降心已調,此應法衣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2, a27-29)。
《出曜經》卷26〈雙要品 30〉:
「若能除垢穢,修戒等慧定,
 彼應思惟業,此應服袈裟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48, b19-20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〈相應品 29〉:
「若能除垢穢,修戒等慧定, 
 彼應思惟業,此應服袈裟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3, a14-16)
T213《法集要頌經》直接「承襲、抄襲」T210《出曜經》,這兩經此處的翻譯差異較大。在第九頌,翻譯者將「kasāva」和「kāsāva」都翻譯作「塵」而未區別,在第十頌,則將前者翻譯為「垢穢」,將後者翻譯成「袈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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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、十這兩首偈頌都在下列版本出現,前兩者在〈雙品〉;犍陀羅語《法句經》在〈12 長老品 Thera〉;波特那《法句經》位於〈6 樂品 Soka〉。因此,在版本內容上,從 1-10 首偈頌可以判定, T210《法句經》與巴利《法句經》較相近,而 T212《出曜經》與 T213《法集要頌經》則和《優陀那品》(梵文《法句經》)較類似。
不過,偈頌內容是一件事,偈頌的語言又是另一回事,如果梵語文本是以寫本為依據的話,所用的字母是佉盧字還是婆羅米字,又是另一回事。
  1. 巴利《法句經》
  2. 梵文《優陀那品》(梵文《法句經》)
  3. 犍陀羅語《法句經》
  4. 波特那《法句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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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離棄諸垢濁,善住於戒律,
 真實以克己,彼應纏袈裟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14, a6 // PTS. Dhp. 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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