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3月11日 星期四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33〈10 刀杖品〉(129-145)


 

133 巴利《法句經》129-145 〈10 刀杖品 Daṇḍ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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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āvoca pharusaṃ kañci, vuttā paṭivadeyyu taṃ;
Dukkhā hi sārambhakathā, paṭidaṇḍā phuseyyu taṃ. (133)
你不要對任何人說粗魯的話,這樣的人會得到同樣言詞的回報,
憤怒的言語會招致痛苦,以刀杖報復會困擾他。(13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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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包含四個句子:
  1. 「mā avoca pharusaṃ kañci」。主詞為「tumha 你」(單數,省略),動詞為「avoca 說」(第二人稱單數現在式,這個字的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vatti),「mā 不要」,兩個字(mā avoca)連音成為「māvoca」,受詞為「kañci 任何(話)」,KR Norman 認為「kañci 任何人」。「pharusaṃ 粗魯」,此句為「你不要說任何粗魯的話」;如依 KR Norman 的主張,則成為「你不要對任何人說粗魯的話」。
  2. 「vuttā paṭivadeyyu taṃ」,主詞為「vuttā (他)所說的話」(複數),動詞為「paṭivadeyyu 回答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「paṭivadati」),受詞為「taṃ 他」;此句為「他所說的話會用來回答他」,意即「他用怎樣的話對待別人,別人也會用同樣的話來回答他」。
  3. 「Dukkhā hi sārambhakathā」,主詞為「sārambhakathā 忿怒所說的話(惡口)」(單數),動詞為「hoti 是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),主詞補語為「dukkhā 痛苦的」(單數)。此句意即「忿怒的言語是帶來痛苦的」。
  4. 「paṭidaṇḍā phuseyyu taṃ」,主詞為「paṭidaṇḍā 以刀杖報復」(複數),動詞為「phuseyyu 觸及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祈使態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「phusati」,這個字其實是「觸 phassa」的動詞),受詞為「taṃ 他」;「phuseyyu 觸及」這個字的意思有一點隱晦,「報復會觸及他」的意思並不明顯,KR Norman 翻譯為「Retribution(s) would saail you 報復會困擾你(他)」。此處的翻譯採用此一意見。漢譯《法句經》作「刀杖歸軀」,有「回報到本身、觸及本身」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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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刀杖品 18〉:
「不當麤言,言當畏報, 
 惡往禍來,刀杖歸軀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5, b6-7)
《出曜經》卷23〈泥洹品 27〉:
「言當莫麤獷,所說應辯才,
 少聞共論難,反受彼屈伏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31, c4-5)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3〈圓寂品 26〉:
「言當莫麁獷,所說應辯才,
 少聞其論難,反受彼屈伏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90, b20-22)。 Cbeta Taiwan 註明「少聞其論難」的「其」字,《高麗藏》作「共」字。
梵文《法句經》對應偈頌位於〈26 涅槃品〉,Uv 26.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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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對人莫言粗暴語,汝已言者返言汝,
忿奴之言實甚痛,刀杖互擊可觸汝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6, a10 // PTS. Dhp. 20)
第三句「忿奴」應作「忿怒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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