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3月19日 星期五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60〈12 自己品〉(157-166)



 160 巴利《法句經》157-166 〈12 自己品 Att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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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tā hi attano nātho, ko hi nātho paro siyā;
Attanā hi sudantena, nāthaṃ labhati dullabhaṃ. (160)
自己是自己的救護者,他人怎麼能當你的救護者?
能夠自我調御的人,就成為自己最難得的救護者。(16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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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包含三個句子:
  1. 「Attā hi attano nātho」。「hi」是「確實」,主詞為「attā 自己」(第三人稱單數),動詞為「hoti 是」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,省略),主詞補語為「nātho 保護者、救助者、依怙者」,「attano nātho 自己的保護者、救助者」。此句為「確實,自己為自己的救護者」。「nātha」不可翻譯為「主宰」。明法比丘說:「anātha,為『無助、無支應、無保護、貧乏』;不可譯為『沒有主宰』或『無主』。Lokanātho﹐為『世間的皈依處』,不可譯為『世間之救主』。」(中國教授黃寶生《巴漢對勘法句經》82頁,就將此字翻譯作「主人」。英譯方面,Thera Nārada 與 KR Norman 都翻譯成「lord 主人」,相當不恰當。)
  2. 「ko hi nātho paro siyā」,疑問代名詞為「ko 誰」,動詞為「siyā 能是」(第人三稱單數現在式動詞,祈使態 optative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hoti),主詞補語為「nātho 保護者、救助者、依怙者」,「para」為「其他的」。這一句為「誰是你之外的救護者?」,或「別人怎能當你的救護者?」。
  3. 「Attanā hi sudantena nāthaṃ labhati dullabhaṃ」,主詞為「so 他」(省略),動詞為「labhati 獲得」(第人三稱單數現在式動詞),受詞為「nāthaṃ 保護者、救助者、依怙者」,「dullabhaṃ 難獲得的」;動詞「labhati 獲得」有一個「工具格」的副詞:「attanā sudantena」為「以善調御的自己」。這一句為「自己確實是真正地難調御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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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愛身品 20〉:
「身不能利,安能利人? 
 心調體正,何願不[2]至?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6, a2-3),[2]至=正【宋】【元】【聖】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2〈己身品 23〉:
「自己心為師,不隨他為師,
 自己為師者,獲真智人法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8, c12-14)。
梵文《法句經》的對應偈頌位於〈23 自己品〉 Uv 23.1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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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自為自依怙,他人何可依?
自己善調御,獲得難依所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9, a10 // PTS. Dhp. 24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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