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2月27日 星期六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04〈8 千品〉(100-115)



 104 巴利《法句經》100-115 〈8 千品 Sahass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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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tā have jitaṃ seyyo, yā cāyaṃ itarā pajā;
Attadantassa posassa, niccaṃ saññatacārino. (104)
戰勝自己強過戰勝他人,
調伏自己的,總是自我調御的。(10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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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為一個完整的句子與「另一個句子的一部分」。傳統上,頌 104, 105 兩頌會一起翻譯。
  1. 完整的句子為「attā have jitaṃ seyyo」,主詞為「attā 自己」(單數名詞),「jitaṃ attā 被征服的自己」;動詞為「hoti是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,省略);主詞補語為「seyyo 較好的」(形容詞,單數)。「yā cāyaṃ」為「yā ca ayaṃ」,「ca」為「襯字」,忽略不翻譯出,「yā」為「關係代名詞」;「yā ayaṃ 比」(其功能相當於英文的「連接詞 than」 ),「have 確實」為「襯字」,也忽略不翻譯出,「itarā pajā 其他人」。「yā cāyaṃ itarā pajā」為「比其他人」,此句為「戰勝自己強過戰勝他人」。
  2. 此一偈頌的其他部分「Attadantassa posassa, niccaṃ saññatacārino」將與105 頌合併翻譯。此處先逐字翻譯。「saññatacārino」為「saññata 自我克制的 - cārino 實行的(acting, doing)」(屬格),「saññata」為「saṃyata」(「saṃyamati 調御、自我調御」的過去分詞) ,「attadantassa」為「atta 自我 - dantassa 克制的」(屬格),「posassa 人的」(「purisa 人」的屬格)。此句為「能克制自己的、能自我調御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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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頌與 105頌應該合併而算作一頌,分列成兩頌是有瑕疵的偈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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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述千品 16〉:
「自勝最賢,故曰人雄,
 護意調身,自損至終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4, b24-25)。
《出曜經》卷21〈我品 24〉:
「自勝為上,如彼眾生, 
 自降之士,眾行具足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23, a13-14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2〈己身品 23〉:
「自勝而為上,如彼眾生心,
 自降為大士,眾行則具足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8, b25-26)
梵文《法句經》對應偈頌位於〈23 自己品〉,此偈頌為 Uv 23.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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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能克服自己,實勝過他人,
若有克己者,常為自制御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3, a12 // PTS. Dhp. 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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