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3月19日 星期五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62〈12 自己品〉(157-166)


 

162 巴利《法句經》157-166 〈12 自己品 Att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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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assa accantadussīlyaṃ, māluvā sālamivotthataṃ;
Karoti so tathattānaṃ, yathā naṃ icchati diso. (162)
極端的惡行披覆著他就像蔓藤纏繞著莎羅樹,
他對待自己,就像他的敵人想對他作的一樣。(16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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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為一個句子:「Karoti so tathattānaṃ, yathā naṃ icchati diso」。主詞為「so 他」(第三人稱單數),動詞為「Karoti 作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),受詞為「attānaṃ 自己」,「tatha 如是地」(副詞),「yathā 如同」(關係副詞),「diso」為「敵人」(主詞),「icchati」為「希望、想要」(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),「naṃ」為「他」(第三人稱單數,受格)。此句為「他對自己所作的,就像敵人想對他作的一樣」。
第一行是形容主詞「so 他」的形容詞子句:「Yassa accantadussīlyaṃ, māluvā sālamivotthataṃ」。「Yassa」為「這種人的」(關係代名詞,屬格),「Yassa accantadussīlyaṃ」為「這種人的極端惡行」。「sālamivotthataṃ」為「sālam iva otthataṃ」,「iva」為「就像」,「māluvā」為「蔓藤」(單數主詞),動詞為「otthataṃ 覆蓋」(其實,這是過去分詞的形式),受詞為「sālam 莎羅樹」。這一句為「這種人的極端惡行,就像蔓藤纏繞著莎羅樹一樣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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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愛身品 20〉:
「人不持戒,滋蔓如藤, 
 逞情極欲,惡行日增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6, a4-6)。
《出曜經》卷13〈沙門品 12〉:
「至竟犯戒人,葛藤纏樹枯,
 斯作自為身,為恚火所燒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679, c20-21)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1〈沙門品 11〉:
「畏罪懷驚懼,假名為沙門,
 身披僧伽胝,如刳娑羅皮。」(CBET, T04, no. 213, p. 782, c20-22)。
梵文《法句經》的對應偈頌位於〈11 沙門品〉 Uv 11.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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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破戒如蔓草,覆纏沙羅樹,
自己求此作,以快仇敵意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9, a12 // PTS. Dhp. 24)。
不管是巴利偈頌或梵文對應偈頌都未出現「破戒」或「戒」的用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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