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利《法句經》與漢譯《法句經》,第10品〈刀杖品〉結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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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巴利《法句經》第十品〈刀杖品〉我點出 143頌所謂的「直述句或疑問句」的議題,在古代漢譯版本都翻譯作「直述句」,而少人關切其「疑問句」的師說。
請參考: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groups/491306231038114/permalink/1768682093300515)
在 137-140頌所列出的「侵害無罪者或善良者」的十項「惡報」,第一、二兩項是:「劇烈的痛苦,身體受傷或損失」,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翻譯作:「劇烈苦〔失財〕,身體受毀損」;了參法師的翻譯也是作「極苦痛失財,身體被損害」。其實第八項已有財產損失毀滅,第一項不需添作「失財」。《出曜經》翻譯作「痛痒語麤獷,此形必壞敗」,《法集要頌經》也是如此:「痛癢語麤獷,此形必壞敗」,這兩次翻譯可能有些問題。巴利偈頌的第十項為「入地獄」,對應的《優陀那品》偈頌為「入惡趣」。《出曜經》與《法集要頌經》只翻譯「趣」,似乎並不理想。相對於此,《法句經》翻譯為「死入地獄」,與巴利偈頌吻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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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利《法句經》從第一品〈雙品〉到第十品〈刀杖品〉為止,總共有 145 首偈頌,對應的 T210 《法句經》從第九品〈雙要品〉到第18品〈刀杖品〉共有 171 首偈頌(22 + 20 + 12 + 17 + 21 + 17 + 10 + 16 + 22 + 14 = 171),這十品如果純粹是翻譯自巴利《法句經》,顯然不可能「無中生有」而翻譯出比 145 首還多的偈頌,所以,西元 224 年之後支謙翻譯及編輯此經時,一定是從其他來源翻譯而安插進來。而這一「來源」可能不會是現行所見 Bernhard 編輯的《優陀那品》(Udānavarga),因為少數額外的漢譯偈頌也未出現於《優陀那品》之中。
在此,我必需再提醒一次:此處的文法經過我的演繹和詮釋,有些部分可能是錯誤的而需要進一步訂正。
此一專題希望建立一個討論平台,來呼應此項需求,希望有人接棒持續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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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利《法句經》第十品為〈Daṇḍavaggo 刀杖品〉,以下文獻有「刀杖品」的篇章:
巴利《法句經》〈10 Daṇḍavaggo 刀杖品〉
波特那《法句經》,第12 品
梵文《法句經》缺對應品名。
漢譯《法句經》的相關品名如下:
T210《法句經》,〈刀杖品 18〉,14首偈頌。
《法句譬喻經》,〈刀杖品 18〉,6首偈頌。
《出曜經》,缺對應品名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,缺對應品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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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群組在「巴利《法句經》」的目錄下,介紹了第十品〈刀杖品〉129-145頌,接著要從下列三個角度來審查這些文獻:
-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《法句經》的第十品。
-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的視角閱讀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。
- 從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視角閱讀巴利《法句經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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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從巴利偈頌本身檢視巴利《法句經》的第十品:
巴利《法句經》第 145 頌與 80頌的差異僅為「賢者 subbatā」、「智者 paṇḍitā」一字,而且全頌「造水道者導引水,製箭者調直箭桿,木匠調整木材,賢者調御自身。」並未提到「刀杖」,沒有恰當的理由編入此品。
第 134 頌:「假如你像破鑼一樣不讓自己振動,這是已達到涅槃(平靜清涼),你不再憤怒。」梵文《法句經》編在〈26 涅槃品〉,或者依帖主之見,編在巴利〈17 忿怒品〉,都比〈10 Daṇḍavaggo 刀杖品〉合適。
第 134 頌:「愚者作惡時不自覺為惡;愚者受業報煎熬,痛苦如火燒身。」可能由於偈頌中提到「業」字,梵文《法句經》編在〈9 業品〉,此頌也看不出擺在10 Daṇḍavaggo 刀杖品〉的理由。
第 141 頌也是如此。
2) 從巴利《法句經》的視角閱讀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:
巴利《法句經》130, 131 兩頌在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無對應偈頌。
巴利《法句經》135 頌的對應偈頌位於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〈1 無常品〉;136 頌的對應偈頌位於漢譯的〈13 愚闇品〉。
3) 從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視角閱讀巴利《法句經》:
漢譯《法句經》(T210)的 10, 14 兩頌無巴利對應偈頌。
讓我們繼續閱讀,來看看兩者的關係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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