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3月19日 星期五

新譯巴利《法句經》及句型解析:158〈12 自己品〉(157-166)



 158 巴利《法句經》157-166 〈12 自己品 Attavaggo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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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tānameva paṭhamaṃ, patirūpe nivesaye;
Athaññamanusāseyya, na kilisseyya paṇḍito. (158)
自己應先正確地建立自己,然後才能去教導他人,
智者不應汙染自己。(15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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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首偈頌包含兩個句子:
  1. 「attānameva paṭhamaṃ, patirūpe nivesaye; athaññamanusāseyya」,「attānam eva paṭhamaṃ, patirūpe nivesaye; atha aññam anusāseyya」。這是一個「首先..., 然後...」的句子。前一段為「attānameva paṭhamaṃ patirūpe nivesaye」,主詞為「so 他」(第三人稱單數,省略),動詞為「nivesaye 應建立」(第人三稱複數現在式動詞,祈使態 optative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nivisati),受詞為「attānaṃ 他自己」;動詞有兩個副詞為「patirūpe 在合適、適當的地方」(位格,此字也拼寫作 paṭirūpe)與「paṭhamaṃ 首先、第一」。前半句為「首先他應正確地建立自己」。後半句為「atha aññam anusāseyya」,「atha」為「然後」,主詞為「so 他」(第三人稱單數,省略),動詞為「anusāseyya 能教誡、勸告」(第人三稱複數現在式動詞,祈使態 optative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anusāsati),受詞為「aññam 他人、別人」(受格)。這一整句為「他應先正確地建立自己,然後才能去教誡他人」。
  2. 「na kilisseyya paṇḍito」,主詞為「paṇḍito 智者」,動詞為「kilisseyya 應弄髒、應汙染」(第人三稱複數現在式動詞,祈使態 optative,第三人稱單數現在式動詞為 kilissati),「na kilisseyya 不應弄髒、不應汙染」。這一句為「智者不應汙染(自己)」。
這首偈頌有兩種不同詮釋,一是「因為『先自己建立於正道』,才去教誡別人」;因此,「智者不會汙染自己」。這是把第一句當因,第二句當果。
另一是「先自己建立於正道,才去教誡別人」,這是一件事;「智者不應汙染自己」是另一事,並未刻意將兩事作因與果的連結。
大多數翻譯採第一種詮釋,本文採第二種詮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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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法句經》卷1〈愛身品 20〉:
「為身第一,常自勉學,
 利乃誨人,不惓則智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0, p. 565, c22-23)。
《出曜經》卷21〈我品 24〉:
「先自正己,然後正人, 
 夫自正者,不侵智者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2, p. 723, b23-24)。
《法集要頌經》卷2〈己身品 23〉:
「先自而正己,然後正他人,
 若自而正者,不侵名真智。」(CBETA, T04, no. 213, p. 788, c2-4)
梵文《法句經》的對應偈頌位於〈23 自己品〉 Uv 23.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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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亨寺版《法句經》卷1:
「首先於自己,安置正法道,
然後誨他人,賢者將無過。」(CBETA, N26, no. 9, p. 29, a8 // PTS. Dhp. 2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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